1. 教學提要
2.課目:消防安全
3.目的:
3.1了解和熟悉各類消防設備的性能、功用。
3.2消防意識,提高防火觀念。
4.內容:
4.1滅火器的種類、性能、功用。
4.2預防措施。
4.3發生火災后的處置及人員疏散。
4.4時間安排:一小時
4.5實施方法:集中授課、示范作業、分組實習。
4.6教學準備:本公司使用的滅火器各一支。
4.7教學進程
4.8課前準備:
4.8.1點人數、檢查裝備、提課間要求。
4.8.2布教學提要,
5.講解示范
5.1火災的分類及使用滅火器的原則:
5.1.1一類:普通固體可燃物質,如木材、紙張等(燃燒后為碳)的火災。水是這類火災的最好滅火劑,可用清水滅火器或一般泡沫滅火器。
5.1.2二類:甲、乙、丙類液體,如各種油類、有機溶劑、石油制品、油漆等的火災。最好使用1211滅火器,還可用二氧化碳、泡沫、干粉滅火器。
5.1.3三類:氣體,如煤氣、液化石油氣等的火災,一般使用1211、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
5.1.4四類:可燃金屬,如鉀、鈉等到的火災。應使用專用的輕金屬滅火器。
5. 2滅火器的使用
5.2.1二氧化碳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有兩種:一種是鴨嘴式開關。使用時先拔掉保險銷子,一手握住喇叭木柄,對準火物,另一手把鴨舌往下壓,二氧化碳立即由喇叭口噴出。另一種是輪式開關。使用時,一手拿喇叭口對準火物,一手擰開梅花輪即可。二氧化碳是電的不良導體,適用于撲救帶電(600伏以下)設備的火災。二氧化碳無腐蝕性,可以用于撲救重要文件檔案、貴重儀器設備的火災。撲救油類火災也有較好的效果。但其不適用于撲救某些化工產品(如金屬鉀、鈉等)的火災,因為這類活潑金屬能奪取二氧化碳的氧起化學反應而繼續燃燒。二氧化碳滅火器不怕凍,但怕高溫,不要把它放在火源和熱源附近。存放的溫度不得超過42℃,因如溫度高于42℃,內部壓增大使安全膜破裂,滅火器失效。滅火器內二氧化碳的存量要定期檢查,如二氧化碳的重量比其額定重量減少1/10時,應進行灌裝。
5.2.2泡沫滅火器:一般使用的泡沫滅火器,有標準型、小型、中型、大型、特型等幾種,其中標準型有使用最普遍。標準型泡沫滅火器,筒內盛裝著碳酸氫鈉和發泡劑的混合液。此外,還裝有一種硫酸鋁溶液,懸掛在筒身內,這兩種溶液互不接觸。在使用時,只要將筒身顛倒,兩種溶液就很快地混合,發生化學反應,產生一種含二氧化碳的泡沫,并以一定的壓力,使泡沫從噴嘴射出來,噴射距離八米左右,噴射時間約為一分鐘。提取泡沫滅火器時,筒身不可頃斜過大,防止這種溶液混合。使用時,將泡沫滅火器顛倒過來,輕輕抖動幾下,泡沫就會噴射出來。在拿往火場途中,切勿將滅火器放在肩上,筒身必須保持平穩。否則,兩種溶液溫合,立即噴出,不到火場就噴完了。蓋與底不能對著人體的任何部位,防止因噴嘴堵塞導致滅火器底蓋彈出傷人。另外,還應注意,水和泡沫不能同時噴射在一真情否則泡沫會被水沖散。失去滅火作用。泡沫滅火器使用于工礦企業、物資倉庫和公共場所,用來撲救汽油、煤油、柴油、苯、香焦水、松香水,凡因水以及森材等固體物質的初起火災,使用泡沫滅火器撲救電器火災,應先切斷電源,然后才補救。因泡沫是導電的。
5.2.3水的水使用:
水是消防中最普遍用的滅火劑。但下列火災卻不能用水撲救。
5.2.3.1遇火燃燒物質(如堿金屬、金屬碳化物特等)和灼熱物質(如鐵水、熔渣等)著火引起的火災,不能用水撲救。
5.2.3.2電器著火,在電源未切除之前,不能用水撲救。
5.2.3.3非水溶性,此水輕的可燃、易燃液體:如苯、甲苯等著火,不能用水撲救。
5.2.3.4遇水能產生有毒氣體,如磷化鋅、磷化鋁等著火,不能用水撲救。
5.2.4干粉減劑的使用須知:
干粉滅火劑,主要分為普通和多用兩大類。普通干粉滅火劑主要適用于撲救各種可燃氣體及事業設備著火引起的火災;多用干粉滅火劑還適用于一般固體物珍著火引起的火災。
5.2.4.1干粉滅火劑應放置在通風、干燥處,其有效期為5年。
5.2.4.2由于干粉滅火劑對燃燒物的冷卻作用極微,撲救大面積的火災時,往往會造成火災不徹底,容易引起復燃,為防止復燃,需用水流配合或與氧蛋白泡沫滅火劑,輕水泡沫滅火劑聯用。
5.2.4.3由于干粉滅火劑在滅火石留有殘渣,故不宜用于精密儀器、設備,旋轉電機等處發生的火災。
5.3火災的預防:
5.3.1消防措施:
5.3.1.1設施必須齊備、完好,置于防火最恰當位置,每半月檢查一次,并及時更換失效設施。
5.3.1.2堆放器材、物料,不能妨礙消防設備之取用。
5.3.1.3員工應熟知消防器材之放置情況及使用方法。
5.3.1.4化學物品要分別分類分開存放開陰涼處。
5.3.1.5緊急照明燈掛放位置應恰當,并經常檢查。
5.3.2工作場所安全及要求:
5.3.2.1通風:必要之門窗必須打開。
5.3.2.2采光:照明度不得炫目。
5.3.2.3嚴禁穿著易被機器卷入或勾住之寬松衣服或易燃化衣褲、裙子、高跟鞋等。
5.3.2.4發生緊急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
5.3.2.5工作對象、工具、量具、夾具等應放置指定位置。
5.4發生火災后的處置及人員疏散。
5.4.1發生火災后的處置:
5.4.1.1一旦發現幫區內失火,應立即報告上級或有關單位。
5.4.1.2廠區失火,應根據火災情況迅速進行撲救。
5.4.1.3如火勢過大,應控制火勢漫延,隔離火種,轉移一切易燃物質。
5.4.1.4火撲滅后應處理好善后工作防止火患復燃。
5.4.2人員疏散
5.4.2.1發生火災后,人員不行慌亂,應聽從現場最高職務(如臺干、組長、班長等)者,或警衛人員以及專職指揮人員的指揮。
5.4.2.2發生火災后,人員在指揮人員的指揮、組織安排下,應有組織有秩序地迅速從安全信道撤離火災現場。
5.4.2.3如有特殊情況發生,應及時通知醫療單位或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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